摘要
唐小兵是个体工商户,开了家水产商店;陈群是渔民。某年6月,唐小兵与陈群签订了买卖大虾的协议。协议规定:陈群于同年7月1日以前一次性供给唐小兵大虾500千克,每千克单价50元,货款总计1.5万元;陈群保证所供应的大虾新鲜卫生;唐小兵则应于收货后15日内付清全部款项;货物运输由陈群负责。同年6月底,陈群将500千克大虾装车发运,因发货时未认真检查,有一部分已不新鲜的大虾混入了其中。6月28日,大虾运到唐小兵的水产商店。贷到后唐小兵未经查验即将货物存入库中。因仓库条件简陋,
出处
《农村养殖技术》
2006年第7期43-43,共1页
Journal of Rural Animal-Breeding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