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中国截至2004年底发行的全部可转债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可转债发行公告对股东价值存在显著的负效应。将可转债按股性价值大小排序后发现,发行股性可转债对股东价值的负效应小于发行债性可转债的负效应,这与Myers和Majluf(1984)模型的“优序融资顺序”不一致,反映了中国市场特有的“股权融资优先于债券融资”的融资顺序选择。结合考虑中国上市公司特殊的治理结构,在回归分析中引入反映“二元”股权结构的变量,发现可转债公告效应不仅与股性价值负相关,与公司规模和发债规模负相关,且与股权流动性结构、非流通股帐面值和财务杠杆等反映公司治理结构的变量正相关。由此可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与治理结构的变革对中国资本市场融资顺序正在并将继续发生重要影响。
出处
《管理世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19-27,40,共10页
Journal of Management 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