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笔者在美国访问时,曾被一位美国经济学家问及中国企业厂长与书记的关系,我当时回答说,是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美国学者颇为不解地问,“领导”就是“负责”,怎可以“领导的不负责,负责的又不领导?”,我又解释厂长是企业的“中心”,书记是企业的“核心”,然要说清“中心”与“核心”的关系又非轻松之举,最后我只好戏言:厂长是企业的“父亲”,书记是企业的“母亲”,谁说了算得由各家庭自主决定。此番解释竟博得美国教授的高度赞誉。事实上我国厂长与书记的关系尚在整合之中。股份制受到广泛欢迎以后,书记又摇身变为“董事长”,然中国体制和所有制下的“董事长”与西方“董事长”完全是两个概念,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关系也不是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其整合仍然成为一个问题。
出处
《特区经济》
北大核心
1996年第5期52-53,共2页
Special Zon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