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市群的适度规模,建立在个体城市适度规模基础上。一个时期某一城市的适度规模应把握稳定性原则、等级原则、人均公用事业费用最小化原则和城市社会、生态环境相协调原则。本文根据美国学者齐夫提出的“等级顺序计算法”,测算出目前浙中城市群各城市适度规模。与现有城市人口相比,都还存在扩容余地,对此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扩容对策。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154-159,共6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05年浙江省金华市政府委托研究重大课题<浙中城市群适度规模研究>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