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古人云:柔韧才能制胜,和气才能生财。财政部门在处理供应商投诉工作中,面对“理直气壮、怒气冲冲”前来投诉的供应商,面对各类复杂的投诉事项,特别是操作活动中双方存在着争议问题,如果财政部门协调处理工作做得不细,供应商对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可能不服并会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这样,会给财政部门工作增加压力和更大的工作量。因此,投诉处理前做好调解工作是解决投诉纠纷的有效手段,广州市财政局在这方面做了有效的尝试。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06年第4期51-51,共1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