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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中值得商榷的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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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笔者认为,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中,是否冲减或恢复投资成本,应以按公式计算的“应冲减的投资成本”的正负值加以判断。冲减投资成本应以本期应收股利为限,恢复投资成本应以原已冲减数为限。
作者 张铮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06年第05S期49-50,共2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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