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经市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审理及复核,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依照最高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集资诈骗犯、诈骗犯牛永顺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昌平区回龙观镇二拨子村农民牛永顺今年32岁.从1998年开始做旅游生意,但他并不在正规的旅行社工作.而是租车雇人到机场和火车站接游客,先垫资负责客人的旅游费用.然后再向旅行社结账,吃差价,收提成。从1998年底开始.牛永顺不满足于这样的小打小闹,一心想把生意搞大。于是,他陆续从曾经合伙的同伴处借钱,并许以月息10%至20%的利息。
出处
《法庭内外》
2006年第4期46-46,共1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