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务员处分说明理由制度就是公务员处分决定机关在对公务员拟作出或者作出处分时,公务员处分决定机关必须向公务员说明作出该处分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和自由裁量的主要因素的制度。它的法理基础是宪法中“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以及行政法理论中的平衡论。拟给予处分时没有说明理由以及说明理由时间倒置,将导致处分决定无效;说明理由错误或者不充分并不影响正式处分决定的效力。我们需要制定规章完善这一制度。
出处
《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
2006年第2期58-60,共3页
Journal of YiLi Prefecture Communist Party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