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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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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会计法》第4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明确了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一切会计行为负责。这一规定有利于规范会计行为和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解决会计秩序混乱等突出问题。
作者 胡凤莲
出处 《商业会计(下半月)》 2006年第4期60-60,共1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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