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是对中国证监会及其监管机构颁布的《指导意见》和《治理准则》中提出的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制度执行效果的实证研究。本文通过对沪深两市72家自2002年-2004年发生报表重述的上市公司进行配对研究,发现我国公司独立董事的兼职家数和审计委员会的成立与否以及董事长的双重职责与报表重述显著相关,而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津贴与报表重述的关系并不显著。为此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旨为我国上市公司执行监管机构政策的效果提供一些实证证据,并为促进我国监管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做贡献,也希望能为进一步的学术研究奠定基础。
出处
《审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2期81-85,51,共6页
Auditing Research
基金
"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和上海财经大学"211"课题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