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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国食药监注[2006]118号——关于豹骨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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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已全面禁止从野外猎捕豹类和收购豹骨。为妥善解决濒危保护动物药材豹骨的使用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出处 《中国药品标准》 CAS 2006年第2期5-6,共2页 Drug Standards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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