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比上年减少67635起,下降13.1%;造成98738人死亡,比上年减少8339人,下降7.8%;造成469911人受伤,比上年减少10953人,下降2.3%;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比上年减少5.1亿元,下降21.2%。万车死亡率为7.6,比上年减少2.3。分省区看,湖南、新疆2005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年增加,其余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都比2004年下降。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西、河南、贵州6个省降幅超过10%。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全国前5位的省份分别是广东(死亡9959人)、江苏(死亡7603人)、山东(死亡7050人)、浙江(死亡6881人)、河南(死亡458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