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世界保险业发达的美国、英国、日本等三国在保险监管实践中的异同进行比较分析,提出适应中国保险业未来发展的需要,保险监管理念应从依重行政监管转变为依靠法律来实施监管,保险监管重心应从针对保险公司市场行为的合规性监管转变为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监管,保险监管体系应从依靠政府主导转变为全方位监管体系上来,保险监管范围应从单一领域调整到多领域上来。
出处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2期38-41,共4页
Journal of 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