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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广州市实施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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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月5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以2006年第1号文向全市有关部门及驻穗有关单位印发了《广州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以下简称《年报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06年起开始实施地方志年报制度。此举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开创性意义,对促进广州市地方志事业的发展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
作者 杨宏伟
机构地区 广州市志办
出处 《广东史志.视窗》 2006年第2期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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