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4年,西班牙政府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住“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上通过的《特殊需要教育行动纲领》中指出:“学校应该接纳所有的儿童,而不考虑其身体的、智力的、社会的、情感的、语言的或其他任何条件。这就包括残疾儿意和天才儿童、街头流浪儿童以及童工、偏远地区或游牧人口的儿童、语言或种族或文化方面属少数民旅的儿童,以及来自其他不利处境或边际区域或群体的儿童。”“学校必须讨,找到成功地教育包括处境非常小利儿童或严重残疾儿童在内的所有儿童的办法。
出处
《现代特殊教育》
2006年第3期13-15,共3页
Modern Speci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