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情简介:2003年底,某县雍某、李某合伙购买了一辆大客车,挂靠于某运业公司。雍某、李某先后办理了行驶证、车辆保险、安全查验卡、新车上户的手续,申请开行该县某镇至成都班线。由于该车的道路运输证尚未办理,无法上路营运,为了抓住春运机会赚钱,雍采、李某便假借某县就业局的名义,于2004年1月18日找到该县交管所运政股股长周某,要求办理该县到成都的包车牌一张。周某在明知该车没有进站手续、没有道路运输许可证、不具备临时包车条件的情况下,违规填写包车预约书、发放包车牌,许可车主于2004年1月19日至20日包车营运该县至成都线路的一个趟次。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6年第05S期35-36,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