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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户籍问题有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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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农民工的户籍问题。《意见》规定,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适当放宽农民工落户条件;大城市要积极稳妥地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户籍问题,对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应优先准予落户。具体落户条件。由各地根据城市规划和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出处 《支部生活(山东)》 2006年第5期50-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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