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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物流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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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就物流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发布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物流企业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设立的跨区域机构(包括场所、网点),凡在总部统一领导下统一经营、统一核算。不设银行结算账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并与总部微机联网、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的企业,
出处 《物流技术与应用》 2006年第5期110-110,共1页 Logistics & Material Hand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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