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古以来保卫就非常强调轻重有序,主次分明,守其要害以保全局。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没有经济的发展,稳定就没有基础,也就不可能有社会的长治久安。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建立,经济文化建设事业飞速发展,企业改制后要害保卫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与任务,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要害保卫工作模式,在整体上已严重滞后于形势的发展。为此,企业要害部位要明确职责,改进和加强要害保卫工作,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保障要害的安全。所以,对企业要害保卫工作进行探讨,不仅是理论上的要求,更是贯彻落实内保条例实践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