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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涉足保险业务的法律保障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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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协同性 从表面上看,银行与保险是基于金融市场不同的功能需要而产生的。银行主要是扮演支付工具的角色,而保险公司的存在目的是为了分散风险。对银行的支付系统来说,重要的是事务处理的迅速、安全和保密: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重要的是评估风险和损失,并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有效申请给予赔偿或给付。
作者 唐波 张宁
机构地区 华东政法学院
出处 《上海保险》 2006年第4期38-41,共4页 Shanghai Insurance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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