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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回扣年吞国资超过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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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记者从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商务部等部门召开的治理商业贿赂座谈会上了解到,由于目前我国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数量众多,导致医药流通领域中“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盛行,一些推销人员为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以“宣传费”“新药推广费”“处方费”等名目,向医院院长、医院药剂科以及临床医生等大肆行贿。推销人员一般按药价5%到15%甚至更高的比例给医生以处方回扣,让医生多开药。
出处 《内蒙古检察》 2005年第6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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