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首先应当明确目标:一是完善规则程序,提高采购效率;二是公开公正透明,实现公平交易;三是采购结果最佳,确保物有所值;四是发挥政策功能,促进经济发展;五是形成制约机制,防范抑制腐败。根据上述目标确定原则:一是统一政策、分级管理;二是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三是公开招标采购为主、其他采购方式为辅;四是管采分离、职能分设、政事分开。并以此为根据落实体制建设、扩大规模、职能定位、规范管理等项工作。
出处
《长江论坛》
2006年第2期36-39,共4页
Yangtz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