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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转贷款必须“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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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农发行下发了《关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粮食加工企业粮食流转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粮食加工企业粮食流转贷款有关问题做出了进一步规定。明确规定了贷款的条件、用途、额度和监管。《通知》规定,对于已经取得农发行贷款,并具备粮食收购资格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粮食加工企业直接确定其收购贷款资格,并按粮食流转贷款办法规定的条件办理收购贷款。
出处 《中国合作经济》 2006年第5期5-5,共1页 China Co-Operation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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