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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司电费回收精细化管理从年头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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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合肥公司从一季度开始抓紧电费回收工作。一是根据省公司下达合肥公司的售电均价指标,将测算后的均价指标分解到市区电费电价一、二部及三县公司,与各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直接挂钩。二是调整电费违约金计算日期,自2006年5月1日起,高、低压客户电费需在抄表月的月底之前缴清。
作者 王蓉 郑抗震
出处 《供电行业信息》 2006年第5期14-1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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