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3月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政协民盟民进联组会上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概括精辟,内涵深邃,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时代性和实践性。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以“八荣八耻”规范言行,对于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出处
《民主》
2006年第4期9-10,共2页
Democracy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