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洛克与卢梭在政治哲学上的分野也反映在他们的国家理论上,本文以国家起源、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和国家创制及发展三个维度探讨了这种差异。洛克在良性自然状态假设的基础上,认为人类以转交部分权利的方式形成有限的国家政府;卢梭在中性自然状态假设的基础上,认为以转让全部权利的方式构建人民主权的国家。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上,洛克以自由为核心概念,赞同“弱国家强社会”的关系模式;而卢梭以平等观为基础,认可“强国家强社会”的关系模式。洛克区分了政府权力,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国家发展理论;卢梭区分了“主权”与“政府形式”,丰富了国家发展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