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实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而股份制上市公司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后主要的存在形式之一,是国有企业以新的姿态重新在市场经济中寻求成为国民经济支柱地位的重要方式。随着中国证监会对股份制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管理力度的不断加大,股份制上市公司在不断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下,在市场经济日益完善和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有必要对公司原有的管理方式、运营模式重新审视,不断改进和完善、
出处
《中国档案》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42-43,共2页
China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