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改革开放以来,江西等中部地区区域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这种发展同发达地区相比,显得滞后。本文以江西省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为依据,从税收制度层面研究与分析了现行税收制度缺陷对中部地区区域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同时,在区域经济发展理论及新制度经济理论的指导下,就如何更有效地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提高税收制度效率与公平度,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实现中部区域经济发展目标,为决策层提供了一些有较强针对性的税收制度改革意见和建议。
出处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69-72,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