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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与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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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股权属于私有财产权,自然可以继承。继承人的有无、多寡不仅会影响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也会影响到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关系到公司股东、债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能仅由公司股东任意决定。为此,作者探讨了因股权继承导致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三种情形:一是因继承导致公司股东为一人时,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二是因继承导致公司股东超过50人时,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三是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时,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
作者 刘向林
出处 《商场现代化》 北大核心 2006年第05X期237-238,共2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德]托马斯,莱塞尔,吕迪格,法伊尔著,高旭军等译.《德国资合公司法》,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5年,第429页
  • 2江平.公司法,法律出版社,2002年第2版,126,14页

共引文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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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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