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例刘某于2004年5月到某不锈钢制品厂工作。2004年8月19日上午,刘某在工作时,右手食指被冲床压断。事发后,厂方给予了及时救治,并支付了所有治疗费用。因厂方未参加工伤保险,又不愿为刘某申报工伤,于是,刘某自己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了工伤。2005年3月15日,刘某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同年4月26日,又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九级。刘某在向厂方索要工伤待遇时,遭到拒绝。厂方认为,是她不小心造成了这起事故,且认定工伤及伤残等级鉴定,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80-80,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