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2月28日,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等七部委以联合部长令的形式颁布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旨在从源头抓起.从生产、设计环节减少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从而减少电子信息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保护环境和人身健康。由于《管理办法》限制电子信息产品中使用铅、汞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与欧盟2003年2月l3日颁布的《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以下简称ROHS指令)在规定上有一定的类似之处.故业界将《管理办法》称为“中国的ROHS”。但《管理办法》与欧盟的ROHS指令之间还存在很大的差别,为了使业界能够清楚地了解《管理办法》和欧盟的ROHS指令,本文将对《管理办法》和欧盟的ROHS指令加以比较。
出处
《中国电子商情》
2006年第5期27-29,共3页
China Electronic 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