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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的消费税于4月1日起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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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规定,从2006年4月1日起,雪花膏、面油、花露水、头油、发乳、烫发水、染发精、洗面奶、磨砂膏、口油膏、面膜、按摩膏、洗发水、护发素、浴液、发胶、摩丝及其他护肤护发品的生产企业将不再交纳8%的消费税。
出处 《大众标准化》 2006年第4期2-2,共1页 Popular Standard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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