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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能否继承父母在公司中的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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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哥哥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拥有公司60%的股份。不久前,我哥哥因肝癌死亡,留下我嫂子和不满5岁的女儿。哥哥在弥留之际亲手写下遗嘱,遗嘱写明:其名下的公司60%的股份为夫妻共同财产,经分割后妻子享有30%股份,另30%留给女儿。因公司经济效益比较好,我嫂子希望让女儿继续成为公司的股东而不是转让股权退出公司,请问可行否?
出处 《家庭教育》 2006年第06X期54-54,共1页 China Family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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