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胡松,熊艳兵在《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撰文认为,政务公开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举措,说到底,政务公开的推行,就是中国共产党人所体现的代表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的佐证之一。事实证明,推行政务公开,是化解干群矛盾,密切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提高管理水平、服务档次和工作效率的推动器。另一方面,推行政务公开,把政务工作的各种规范和政策直接交给群众,使施政行为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必将促使政府工作人员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处理问题,提高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政务公开是全方位的公开,当然包括林业、资源等涉及到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等部门的政务公开。这些部门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改进自身工作,必然有利于我们的生态环境,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安定有序主要是指人与人的关系,人和自然和谐相处是指人与自然的关系。二者是一切社会关系的主体。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它们二者作为其效能效果,是有现实意义和战略高度的。
出处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2期128-128,共1页
Journal of Radio & TV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