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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荣辱观:一面引领社会风尚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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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总书记关于荣辱观的八个方面,概述精辟,寓意深刻,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抓住了新形势下思想道德的关键,表达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心愿,在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共鸣。近日,我们组织采写汇集了我区各地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有关情况,以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更好落实到我区强区富民的具体实践中。
作者 蔡冬梅
机构地区 内蒙古日报社
出处 《思想工作》 2006年第5期6-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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