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留所服刑,是指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余刑在一年以下的罪犯,在交付执行刑罚时,不再送交监狱而由看守所代为监管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这种刑罚执行方式节约了罪犯交付执行活动中的成本投入,为罪犯家属探视及感化教育提供了便利条件。但近年来,一些留看守所服刑短刑犯人数持续上升,给看守所增加了关押和管理上的困难,容易引发安全隐患。为此,我们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抽样分析等方法,对上海市各地留所服刑短刑犯刑罚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6年第05X期53-55,共3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