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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报案并在现场等待是否属于“自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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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犯罪嫌疑人李某因宅基地问题与邻居张某发生争执,在相互殴打过程中,李某顺手抄起旁边一块砖头向张某头部砸去,张某应声倒地,被围观群众送往医院。李某见事情闹大,请在旁围观的表弟赵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将其缉拿归案。张某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归案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由于赵某报案时未讲是受李某所托,对于李某的行为是否属于自动投案自首,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6年第05X期63-64,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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