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增值税自20世纪50年代产生以来,因其具有克服重复征税的优点,已被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尽管各国的增值税在技术结构上存在差异,但有着共同的模式,其基本原理是相同的。实行增值税的意义在于:不仅可以为国家带来稳定的财政收入,而且有利于促进专业化协作生产的发展,有利于推进社会的分工和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我国自1984年在全国全面试行增值税以来,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征税范围,不断地完善增值税的征税办法,这标志着我国增值税进一步向规范化的方向迈进。然而,我国的增值税是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在价格不能大动,在不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既得利益的特定历史条件下试行的。在推行过程中,形成了我国增值税独特的税率结构和计税方法。从发展的角度看,我国增值税在试行范围、税率设计、计税方法等方面,都只是过渡阶段的产物,都有必要进一步地改革和完善。
出处
《财经问题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10期23-26,共4页
Research O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Iss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