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审计高层次监督的本质特征李鹏总理两次提出审计监督是高层次的经济监督。1989年他听取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汇报时讲:“第一,审计是《宪法》赋予的权力;第二,我们经济监督部门很多,财政、金融、海关、工商行政管理、都有监督职能、而审计不仅可以直接检查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而且对这些监督部门的经济活动,对国家机关的经济活动都要进行审计。从这个意义上讲,叫高层次的监督。”
出处
《财经问题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11期46-50,54,共6页
Research O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Iss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