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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多层次的宣传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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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宣传阵地是宣传作用得以发挥的载体,我们不断拓展、建设宣传阵地,做到每天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纸有文。一是重点做强电视宣传媒体。目前,我们已经与电视媒体合作开辟了“案件聚焦”、“东方110”、“庭审纪实”、“法律与道德”、“第四焦点”等10档法制类专题电视节目。
作者 胡燕平
出处 《长安》 2006年第4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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