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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积极创建综治合格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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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省三明市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开展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合格单位”活动,通过营造一个个单位内部的“小安”环境,进而实现全社会大环境的稳定。去年8月,三明市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
作者 林纪承
出处 《长安》 2006年第5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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