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云南省楚雄州最近下发文件,提出七条具体措施,加强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一是由同级老干部局接收管理全州327名企业离休干部,企业离休干部的离休金、医药费和各种政策性补贴由同级财政全额承担,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同职级离休干部待遇。二是建立和完善领导联系老干部制度,州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同职级老干部,适时走访慰问,听取意见和建议。三是实行老干部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坚持把老干部工作纳入考核县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内容,对老干部工作不关心、不重视,老干部意见较大的干部不予提拔使用。
出处
《晚霞》
2006年第6期51-51,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