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2-2005年三年中,沃尔玛在中国的采购淘汰了40%左右的供应商,许多中国企业立即陷入破产边缘。沃尔玛的理由是这些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不达标。这个事实的深层背景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浪潮正从西方席卷全球,传统的股东利益中心主义被废弃,许多知名的跨国公司在最近的10年持续不断地开始了“道德革命”,甚至毫不隐晦地“自曝家丑”。事实上,跨国公司的这一转变依然是从追求利益的本质出发,他们已经充分认识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与环境、社会的关系密不可分,企业承担起必要的社会责任是为自己赢得未来更大主动的必要手段。遗憾的是,中国的大部分企业的认识还远没有提高到这个层次,但是形势已经逼人,充当全球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采购供应链条中的“警察”角色是跨国公司不约而同的抉择。对于中国出口加工和外贸企业社会责任的监控则成为各大跨国公司频频“发难”的由头。针对此,可以这样说,承不承认国际社会责任标准代表着中国企业的胸怀与气量,而能否践行国际社会责任标准则考验着中国企业的勇气和能力。
出处
《经济》
2006年第5期102-105,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