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室):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我局决定“十一五”期间继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工作。在对各重点城市“城考”的基础上,在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全面开展“城考”工作。结合国家“十一五”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我局调整了“城考”指标,并进一步规范“城考”工作,制定了有关工作规定。
出处
《环境经济》
2006年第B05期17-31,共15页
Environment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