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五、蟹苗放养。在直播三叶期或秧苗移栽定植7—10天后,即可放养蟹苗。稻田在放蟹苗一周前,必须停止施用农药和化肥,并将稻田水排干、晾晒一天左右,以达消毒洁田之作用。然后放进新水,即可放苗。放养蟹苗要求大小规格一致,个体重30克以上的小蟹,每亩放养3000—3500只,若放蟹苗或幼蟹一般每亩可放1.5—3.5万只。放养时要注意均匀分散投入,避免稀密不均,造成局部蟹种过于集中而引起自相残杀,降低成活率。
出处
《农村养殖技术》
1996年第4期19-19,共1页
Journal of Rural Animal-Breeding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