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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投资主体缺位的成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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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基本建设项目将划分为三大类,即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地方政府要逐渐放开竞争性项目这一块,集中主要精力,抓好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的建设。目前,作为地方政府的投资主体——各级投资公司的建设却相对滞后。无法担负起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重任。地方政府面临着投资主体缺位的危险。
作者 袁丁
出处 《计划与市场》 1996年第3期17-1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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