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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对废旧轮胎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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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2年就成立了废旧轮胎再利用管理委员会,并通过立法,事先从每个销售出厂新轮胎中收取4加元的处理费用,用于废旧轮胎的再利用项目。每处理1条废旧轮胎政府补贴2加元。
出处 《中国轮胎资源综合利用》 2006年第5期12-13,共2页 China Tire Resources Recyc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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