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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桂芝的官事、佛事和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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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12月15日,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法院查明。1993年至2003年期间,被告人韩桂芝利用担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收受贿款人民币702万余元。
作者 王福
出处 《党建文汇(上半月)》 2006年第6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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