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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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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于2006年4月16日联合发布并施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该办法共17条,规定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由指定的大陆旅行社作为组团社组织,以旅游团形式整团往返。组团社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
出处 《商务与法律》 2006年第1期50-5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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