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中规定:企业应定期依据国标、行标或企标对产品定期进行型式检验,按照目前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规定:年产万辆以下,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年产万辆以上,每三个月进行一次,但是从目前所了解的情况看,对这一规定执行得并不尽人意,可能有的是怕麻烦,也有的是为减少眼前看得见的成本支出,可能更多的是企业对型式检验的作用不是太清楚,为此,必要提醒企业重视这一问题。
出处
《中国自行车》
2006年第5期27-27,共1页
China Bicycle